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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地方标准《停车场(库)运营服务规范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
创建时间:2025-05-16 17:1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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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6日,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地方标准《停车场(库)运营服务规范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。文件指出,具备电源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、P+R 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 10% 的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。停车场对外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,宜针对不同服务对象设置不同比例的超级快速、快速充电设施。此外,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场应设置完备的停车充电引导系统,引导系统包括入口指示标识、道路引导标识和停车充电标志,并明确充电设施服务时间、使用说明和收费标准。

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,由市交通委组织编制修订的地方标准《停车场(库)运营服务规范》的征求意见稿已完成,根据《北京市标准化办法》的要求,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。
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: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4日。
意见反馈渠道如下:
1.电子邮箱:yunting@jtw.beijing.gov.cn
2.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3号楼835室(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意见征集”字样)
3.电话:010-55531211  
4.传真:010-55531203
5.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(https://www.beijing.gov.cn),在“政民互动”版块下的“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”专栏中提出意见。
北京市交通委员会
2025年5月16日
附件1:《停车场(库)运营服务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
附件2:《停车场(库)运营服务规范》编制说明
附件3:北京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