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对《上海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指引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创建时间:2025-03-25 17:00
鼓励“发展区”充电基础设施建设:充电需求高于充电供给的街镇划分为“发展区”。“发展区”街镇要充分挖掘区域内资源,并鼓励第三方充(换)电运营企业结合公园、绿地、景区、宾馆、医院、商场、交通枢纽、停车场(库)的停车位以及闲置土地、空置厂房等土地资源适度超前建设公共充(换)电设施,发展优质公用充电场站。
提升“保持区”充电设施服务水平:充电需求和充电供给相对均衡的街镇划分为“保持区”。“保持区”内的充(换)电运营企业要重点加强区域内充电设施更新和维护,稳定提升运营服务水平。《指引》有效期内,不支持在“保持区”新开展独立用地的特大型公共充换电场站建设。新增的独立用地的非特大型公共充换电场站。
为进一步优化本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,有效避免土地、电力等公共资源浪费,保持适度超前的建设节奏,近期市交通委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》《上海市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》等文件要求,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形成《上海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指引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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